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契税按房屋总价加银行贷款的利息么?

2024-04-27 来源:步旅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契税按房屋总价加银行贷款的利息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房贷能作为个税扣除么?
不能。
个税抵扣房贷是不能夫妻两人同时申报的,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方进行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婚前夫妻双方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的,可以婚后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房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各自对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 [1] ,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2]
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 [1]
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3]
还款方式:
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
1、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俗称“月供”)偿还贷款本息,简称“等额法”。
还款特点:等额本息是每月还款的本息之和是相等的。该种还款方式容易做出支付预算,初期还款压力减小,但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还款额中的大部分,在后续还款中,本金比重逐步增加、利息比重逐步减少,从而达到相对的平衡。该还款方式适合一般的工薪族。
等额本息还款计算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额(月供)=[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还款额也逐月递减,因此又称递减法。
还款特点:是每月归还本金一样,利息则按贷款本金金额逐日计算,前期偿还款项较大,每月还款额逐渐减少。此种还款方式所还的利息低,但前期还款压力大。该种还款方式适合经济收入较好的家庭。
等额本金还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计入原值缴纳房产税?
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应该计入房产原价的,需计征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么算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