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 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规格:
铝板制作安装,其规格: ;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总金额的 %工程款,即: 元(大写: 元整)为订金,合同生效。
B、整体安装完毕后后,支付给乙方总价款的 %工程款。即: 元(大写: 元整)。
三: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施工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工程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五: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应在2日内组织正式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五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已安装的铝板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五 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七、因施工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九、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有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备注: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 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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