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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

2024-05-14 来源:步旅网

  侵权方: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受害方: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侵权事实与理由:

  1、侵权方施占强与受害方乐建军、郑艳君夫妇从20xx年5月起,由于施占强修建房屋的事实两家成为正式的靠墙邻居关系。乐建军、郑艳君夫妇房屋位置位于四川省崇州市怀远镇泉水村2组114号。施占强修建房屋地址位于受害方房屋左手边;修建方式为靠墙修建。

  2、侵权人施占强从20xx年5月分开始动土修建房屋;从动土之日起受害人房屋地基被松动房屋下沉受到伤害,开始裂缝;导致受害人152。7平米基础建筑面积的房屋整体受损。现房屋估价在45—50万元之间。

  3、现就调解之日起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如下:

  A、一楼厕所、卫生间、厨房、屋檐、卧室、前厅等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害;最厉害的'两处已经墙体整体裂缝、承重墙砖体破损;有多处地方已经透光。

  B、二楼后房,前厅门道整体受损。

  C、房屋不能在原基础承重墙体上继续修建;如要修建也得以施占强的的墙壁做为共墙来使用。

  D、据鉴定机构咨询结果表明;房屋下沉时间最厉害的范围在新修建房屋一年左右;受害方在未来一年内房屋的受损程度无法预知;不排除有重大受损的可能。

  E、由于施占强与受害方的房屋属于靠墙修建;之前受害方的排水空间被占用;排水成为双方的共同问题需要解决。

  F、二楼阳光篷由于侵害方在修建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损害;化粪池由于侵害方的修建盖于地基之下。

  就以上问题;受害方与侵权方多次协调未果。今在镇政府和村委的共同参与下达成以下调解内容:

  1、由侵权人施占强一次性赔偿受害人乐建军、郑艳君由于房屋破损所带来的损失:万元;作为给受害方带来不便的损失和后期修补房屋时的费用。

  2、由于侵权方施占强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乐建军夫妇房屋的相邻权已经成为事实;为解决双方今后房屋修建和共同排水防水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方案为;侵权方同意并承诺今后如果受害人修建或修复房屋时可以使用侵权人的墙体做为共墙修建和使用;同时排水、防水问题由侵权方承担。

  3、由于地基下沉受害方后期房屋的受损程度具有不可预见性;如果以后房屋出现无法修复的状况;责任由侵权人承担。

  4、今后受害人清理化粪池时,侵害方需要无条件配合。

  本侵权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章后生效。由双方当事人、调解人各持一份。

  侵权人(签章):

  受害人(签章):

  调解人(签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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