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是切实搞好本次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通过近一段时间来对两个《条例》原文逐字逐句的认真学习,使我们再一次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做到三个自觉。首先,自觉改造自己,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明确三个基本定位;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安全度过“功成”与“身退”两个危险期,不要自毁人生;在价值观方面,要正确体现人的社会价值,牢记“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的道理。其次,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提,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勿忘司马迁的“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善于处理与家庭、后代的关系,记住林则徐祠的对联“子孙若如有,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增其过”。第三,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善于“倒骑毛驴看人生”,想想“人家骑马我骑驴,细细思量我不如,回头看见推车汉,比上不足下有余”,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善于尽力服务社会服务他人。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不仅要有愿望和热情,更要有过硬的本领。我们必须把自己担负的任务使命联系起来,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在具体岗位上切实提高执政为民的本领。
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胡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这不仅是个人行为,个人需要,更是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进步,更关系到党、国家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学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努力提高领导和创新能力,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科学决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才不会偏离执政为民的轨道。当前最根本的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以实际行为去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才能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作出任何决策,都要把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每一项决策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决策的范围越来越宽,面临的情况就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防止盲目决策。要以改革促进发展,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要抓大局、抓大事、抓主要矛盾,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内容牢记心中,努力保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多办利民之事,做名副其实的人民利益代表者。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到群众中去,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使决策充分体现民意,充分集中民智,决策中要依靠群众,调动群众广泛参与,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回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改进,对群众反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立足自身,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创造性,就要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我国,人民群众是权力的主人,也是权力监督的主体。人民群众对权力是否正确运用,对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做到权力为民所用,是最关心和最有感受的,也是最有发言权的。反腐朽斗争的实践充分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人是否“为民、务实、清廉”群众是最好的评判者。
通过这次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江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和“两个条例”,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为了贯彻落实胡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去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一名企业的一把手,一定要牢记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我”做起,千万不能放松自身的努力和学习,从而淡忘了“公仆”意识,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严筑牢思想政治防线,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做到不愿腐朽,不敢腐朽,廉洁奉公。努力使自己成为“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就一定能够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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