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 标段中标后,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我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信息系统备案的,按本承诺第2条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或按我单位愿意放弃中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理;
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最低不少于十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最低不少于三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