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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同

2022-04-18 来源:步旅网

  甲方: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被告河南惠普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之律师作为其本案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王鹏东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如下:

  1、代理甲方参与 一审诉讼活动 ;

  2、根据案情需要开展与本案有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4、为甲方草拟、审查与本案诉讼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书;

  5、接受甲方委托,处理与本案诉讼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为本条所列第 1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交纳、领取款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王鹏东 律师作为甲方委托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选择特别授权的,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为交纳的款物;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对已经授权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领取款物。

  5、甲方指定 为其本案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办案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约定:

  1、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律师费,并由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内支付。

  2、办案费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先由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办案费按实际发生的数额支付,待乙方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凭票据案结算: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翻译费、复印费、调查费、长途通讯费、交通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3、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律师费:

  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即以和解方式解决或甲方决定以其它方式解决,则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再退还。

  4、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律师不参加庭审,即视为乙方尽到了通知解除合同义务的充分必要条件):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7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及工作费用的;

  (4)擅自对已经授权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领取款物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己经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律师个人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收取甲方材料原件应当出具收条。

  3、甲方指定邮件收取地址为甲方身份证地址。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我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盖章)

  日 期:20xx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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