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双方信任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房屋买卖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大同市 小区 楼 单元 号,建筑面积 m2。产权证号为: 字第 ,房屋出售于乙方。甲、乙双方成交价为人民币 万佰。
二、甲方应尽快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三、甲方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暖、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将付讫凭证(原件)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购房总价款千分之贰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房屋归 所有,与其它直系亲属无关。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保证已取房屋所有权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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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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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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