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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房屋租赁合同

2020-11-23 来源:步旅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一年 人民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租金按年结算。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物业费;2、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3、房屋及屋内设施由于乙方使用或损坏造成的维修费用。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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