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部里统一要求,市文明办以“‘种’文化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为题,深入各县(市、区)的村屯,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市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种”文化作为我市发展农民自办文化的一种创新模式,得到了长足发展。各种文艺组织方兴未艾,乡土文化人才得以挖掘,特别是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促进了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在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同时,改变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有力地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文化阵地进一步加强。截止目前,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级图书馆累计支援各类图书近100万册,建设各类文化(体育)广场、影剧院、小剧场达近百个。如,我们调研的宁江区农林村、乾安县君子村等村屯中,有的小剧场及活动室面积近3000㎡,规模和标准都很高,作用发挥的也很好,已成为丰富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农村文艺队伍不断壮大。举办农民文艺辅导(表演、乐器演奏、文学创作、民间手工艺制作、书画)短期培训辅导班200期,累计派出下乡辅导人员2500人次,培训农村文艺骨干7200人,培养剪纸、刺绣、根雕、泥塑等民间手工艺爱好者1000多人,文化热心人6000多人,二人转民间演员450多人,文艺表演爱好者20xx多人,业余文学创作者300多人,礼仪司仪250多人,文化户近3000个,拥有乡(镇)、村屯小剧团、秧歌队、文艺演出队、篮球队等各类农民自办文体组织941个,在走访调研的典型村屯,都有着一批较为专业的“草根”艺队伍和民间艺人队伍,有农民自发成立的小剧团,还有专门为小剧团创作剧本的土生土长的创作者。农民写农村事,农民演农村事,极大的激发了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成果丰硕,成为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如,宁江区农林村筹拍了电影《笑春》,乾安县君子村的文艺表演登上了央视新闻。
——农民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举办农民艺术节、农民运动会、农民村晚等各级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百余场次,改编和创作文艺节目1280个,吸引农民累计约140万人次,一批民办鼓乐队、民办小剧团和民间工艺品等民间文化产业正在兴起。特别是在乾安县君子村等一些村屯,通过快板、二人转、拉场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有意识地把党的大政方针和富民政策、农村好人好事、文明新风融入文艺表演中,寓教于乐,使广大农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新思想、新文化,促进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貌形成。如今, 在全市广大农村,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大院成为最热闹、群众最向往的去处,通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使广大农村呈现了“三多三少”的可喜变化,即:群众参加文化活动的多了,参与打架斗殴的少了;学科技、学文化、学知识的多了,酗酒、赌博、搞迷信活动的少了;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谦让的多了,邻里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少了。在我们调研的典型村中,犯罪率、超生率几乎为零,崇尚科学、创业致富、尊老爱幼、和谐文明等良好社会风尚蔚然成风,在农村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近年来,虽然通过在“种”上下功夫,我市的农民自办文化得到了繁荣和发展,取得良好效果,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发展。但农民自办文化在很多地方对农村移风易俗、村容村貌改善作用不十分明显,农村的盗窃、赌博、打架斗殴,以及不孝顺父母,因经济利益造成兄弟反目、姐妹成仇等一些不道德、不文明现象大量存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活动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当前我市的农村自办文化主要是农民在农闲间的自娱自乐,内容选择以农民的喜好为主,没有把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现代文明规范以及科技、教育、扶贫、普法、计生等知识进行充分植入,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不足,“以文化人”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如,在演出中,为了活跃气氛,荤段子、低俗的表演也屡见不鲜。二是活动形式比较单一,需要进一步拓展。目前全市广大农村农民自办文化多数以大秧歌为主,形式单一,没有特色,一些传统的快板、拉场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形式很少,篮球、乒乓球等体育活动形式也比较少,农民自办文化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的需求还有差距,与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作用的要求还有距离。三是土生土长的乡土创作人才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农民自办文化活动,讲的是群众身边的事,说的是农民自己的话,农民创作人才最重要。在调研中我们看到,村屯文艺人才和文艺骨干、特别是创作型人才非常缺乏,很难保证文化大院切实能发挥其文化阵地的作用,极大的制约了我市“种”文化的发展,制约了农民自办文化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如,宁江区农林村,在村里较强的集体经济的支持下,农家书屋、健身房等文体设施完善,篮球队、秧歌队伍等农民文体队伍齐全。但是,由于缺乏乡土创作人才,小剧场只能外请剧团来为农民演出,本村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政府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目前各文化大院的维护资金仅够开展一般性活动,多是农民自发参与,或是经济条件好的农民自己购置,资金的短缺制约了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规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同时,“三下乡”活动存在着与农民需求相脱离的情况。
三、几点建议
可以说,当前我市农民自办文化处于初级阶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还不适应,特别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融合度不够,自办文化的层次和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已经到了一个发展的拐点,迫切需要在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拓展。
一是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物质生活改善,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富、求美,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对农民自办文化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跳出娱乐型的“小文化”框框,引入科技、教育、扶贫、普法、计生等人文学科、构筑“大文化”框架,更多层面地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促进农村移风易俗。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的特点,以乡土为根基,以传统为依托,以时代为基调,大力挖掘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特别是把孝道内容突出出来、融入进去,倡导文明新风。要本着“宜居”、“宜业”的村落文化建设要求,结合各地不同文化资源优势和保护、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积极扶持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开展特色文化乡村建设,着力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县乡、特色文化村组、特色文化团体和特色文化企业,形成“一县一品”、“一乡一品”或“一村一品”,防止各地农民自办文化单一化、同质化。同时,要通过规划引导,综合开发利用,逐步形成产业优势,做大做强做优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夯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
二是要拓展活动形式。形式多样化的文化活动是增强农村自办文化吸引力的主要抓手,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农村节庆日、农村农民农闲时机,把经常性、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与定期举办大中型群众文体活动相结合,把“三下乡”与“常下乡”相结合,把传统节目与现代节目相结合,把民俗表演与政策形势宣传相结合,多开发举办一些农民运动会、农民艺术节、乡村篮球赛等符合实际、兼顾乡土气息与时代新风的活动载体,做到以娱乐型教育农民,以实用型引导农民,让农民在与中提升素质,提高文明程度。要依托乡镇文化综合站、农民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等主要场所,积极开办“农民大讲堂”,以国家政策法规解读、道德宣讲、科技普及、文化宣传等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断赋予文明村、文明户的创建内容,积极营造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着力打造农村本土文化创作人才队伍。扎根于农村的文化创作人才队伍,是农民自办文化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因素。要提高全市文化工作者的素质,经常组织文化工作者、文艺人员深入农村生产生活的第一线,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积累、激发灵感,为广大农民群众奉献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要发挥好村级文化组织员作用,以农民自办文化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加强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辅导和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要大力发展群众文体队伍,规范和加强群众业余文体团队建设,培育和发展乡镇、社区、村以及基层单位的文体团队,努力提高基层群众业余文体团队的文化素养和水平。要保护和培养民间艺术人才,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要加大对农村业余创作者的培养和扶持力度,利用表彰、奖励等形式,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乡土文学的创作,引导他们在弘扬传统美德、提倡文明新风上下功夫,进一步促进农民创作群体的健康发展,带动扎根于农村的民间创作人才的不断涌现,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要创新培训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逐步提高农村乡土文化人的整体素质和知识水平。建立农村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网络,坚持岗位培训与学历教育培训相结合,提高他们的文化技能、知识技能,全面提高文化人才的综合素质。通过乡村文化人的培养,为农民自办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扶持不仅是加快农民自办文化繁荣发展的有效手段,更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保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松原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关于发展自办文化、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扶持政策。鼓励具有较高水平的小剧团、小表演队面向市场,充分挖掘和利用已有资源,走专业化或综合发展的道路,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或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渐建立起多渠道的农村文化建设投资新体制。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资力度的同时,也应根据农民自办文化的开办情况、规模大小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使其步入良性循环与发展的轨道。特别是对发展农民自办文化成绩突出的村、表现优秀的团队,要给予重点扶持,以此带动、提高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打造出一批贴近专业水准的品牌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表彰奖励机制。通过设立文化奖励基金,定期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以及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个人、优秀文艺团队、示范性文化大院、文化带头人等进行表彰奖励。要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推动“三下乡”活动制度化和科学化,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在做好农民在文化、科技、卫生等方面的需求调研基础上,探索实施菜单式“三下乡”模式,送农民现实需要的,送农民迫切想了解的,切实提高活动的实效性。通过政策扶持,推动建立农民自办文化发展常效机制,更好地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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