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管理规定,为确保在广告安装、悬挂的安全,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施工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1、在甲方场所内的后场宣传牌等广告载体的悬挂和安装,乙方必须确保其在安装和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同时,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派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上述广告载体及人员在施工期间的安全。
2、乙方必须自行负责所带的设备、工具和各项物品的安全,若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自觉服从并认真配合现场甲方及其保安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对提出的施工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配合整改。
4、如施工期间发现有施工人员有偷盗行为或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损坏甲方场所内的财物(包括设备设施、花草树木等),乙方除须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将取消乙方今后进入甲方场所施工的资格。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规范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护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员、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或甲方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6、乙方所安装的后场宣传牌等广告载体在使用中发生脱落(除自然灾害、或甲方拆除外)从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人(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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