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企业性质: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代理会员: 电话:
乙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企业性质: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代理会员: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 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该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条 职工安置方案甲方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任选一条)(一)乙方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二)乙方不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三)甲方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四)其它:
第三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 (任选一条)(一)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二)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三)其它:
第四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一)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写) 元) 转让给乙方。(二)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任选一条)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将转让价款中的 %(不低于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付清,并 提供 担保。
第五条 产权交割(一)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清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 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 批件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四)
第六条 转让税费负担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支付违约金。(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 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五)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 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 法实现的。(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 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
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按下 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 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交易基准日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乙双方代理会员各执一份,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法人印章)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法人印章)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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