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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的厂房转让合同

2024-01-23 来源:步旅网

  转让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伊川县白沙乡孟村的'洛阳市中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全部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转让给乙方。四至为:东邻道路,西邻孟村,南邻洛阳市科恒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北邻曹文治厂。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式:转让费为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乙方先付给甲方肆拾万元为定金,剩余款于20__年8月30日前待甲方与本土地所有人将以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结清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转让的厂房、附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须办理好与本厂土地所有人(孟村村委)将本厂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厂内所有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要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自20__年8月30日本厂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违约责任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违约则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为转让费的一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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