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清单。
二、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
2.本合同总价款是产品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等环节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三、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乙方产品规格型号(本合同附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四、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五、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2.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物品采购及送货,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交付。办理项目结算,配合甲方接受验收。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六、 付款方式
1.验收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乙方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应为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票后【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或者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
?其他不符合开具发票、提供发票的情形。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常抵扣,乙方应向甲方另外支付双倍的增值税额。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内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按总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完成工作的,每逾期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4.因乙方违反知识产权约定,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或因侵害第三方利益所产生纠纷(包括诉讼、索赔等)的,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索造成的损失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30%的补偿金,上述违约造成的费用可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的进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
5.甲方因特殊情况要求停止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的,乙方应停止提供服务,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前已经完成的成果部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无论任何原因本合同终止履行的,乙方均不可主张合同终止后续阶段的费用及任何可能涉及的相关损失。
6.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7.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需继续赔偿予以补足,“甲方损失”指: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维权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除因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另须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及赔偿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廉洁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为达成及/或履行本合同,其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不曾也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任何政府官员、本协议对方、任何相关第三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者顾问在内的任何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资金、礼品或其他任何有价物品、服务,或者从事任何其他贿赂行为。
2、甲、乙双方确认,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都将给对方造成损害,并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总价款的30%。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发生争议在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权利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一式贰份,分别由甲方持壹份,由乙方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完成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4.甲乙双方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所列地址即为双方往来信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应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凡按照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发出后第3天即视为已经送达。
5.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发生争议在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权利义务。
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开户行:账号: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开户行:账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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