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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设备租赁合同

2021-05-20 来源:步旅网

  甲 方:北京网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0号智能大厦1008室

  邮码:100957 电话:

  法定代表人:刘心 职务:经理

  乙 方:北京思创源信息咨询服务部

  地址:北京丰台区丰益苑小区332号

  邮码:100091 电话:

  法定代表人:李梦 职务:经理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太平路46号院内电脑培训中心二楼第_206_电教室及室内电脑等教学设备,租用期2个月,租用时段为每日下午13:00-21:00,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甲方在不低于乙方提出的电脑基本配置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供

  12台电脑设备租给乙方使用,设备在租赁期内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

  1.电脑基本配置:C800/10G/3D/集成声卡/50X/标准键盘+鼠标/2.0音箱/15”数控。

  2.质量标准:运行正常。

  3.提供普通办公桌椅3套,白板1个。

  第三条 租赁期限内租金为 每月3500元 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月初一次性支付全款,费用内容包括房屋租金、12台电脑设备租金、水、电、空调、取暖、电话等各项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所用的水、电、暖、电热水、通讯、电脑设备维护、房屋修缮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及电脑设备,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租金后使用。

  第六条 在租用时段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第七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

  第八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 方:北京网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思创信息咨询服务部

  代表人:_________ _ 代表人:___ ____ 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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