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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表彰决定范文

2020-05-24 来源:步旅网

  校属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一年来,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和团省委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的工作优势,大力加强团员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进步,各团支部认真评选,各总支审核,校团委审批,决定授予侦查学生大队团总支、公共管理学生大队团总支、法律一大队团总支为20xx-20xx年度“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04010101区队团支部等12个团支部为20xx—20xx年度“红旗团支部”,田胜宇等12名同学为“优秀团员标兵”,朱瑶等12名同学为“红旗团支书”,凌胜等18名老师、杨会贵等156名同学为“优秀团员干部”,王慧等 292名同学为“优秀团员”,周丹等36名同学“为团徽增光奖”。

  校团委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继续努力,并号召全校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向先进学习,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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