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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包单位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2022-09-09 来源:步旅网

  20xx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接续奋斗,机构队伍衔接和职能职责调整平稳有序,“四个不摘”要求得到有效落实,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各项衔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xx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性锤炼,砥砺政治品格。坚持用党的最新理念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始终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中,遵守党章党纪,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将党性教育作为主业主课,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贯穿始终,“补钙壮骨、强身健体”,通过集中学习、“主题党日”、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开展党史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时刻做到自行自知、知行合一,20xx年全年累计组织学习32次,党员干部提交心得体会13次,集中观看红色教育片10场次,报送党史教育信息36条,开展交流研讨25场次。持之以恒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组会42次、支部会议12次、党员大会6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书记、党组成员讲党课6次,领导班子把握大局大势、应对风险挑战、推进实际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守思想阵地。进一步强化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了《景泰县乡村振兴局党组20xx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景泰县乡村振兴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景泰县乡村振兴局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办法》等文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股室中心积极协作、相互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党组成员签订了《20xx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做到了以意识形态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以业务工作为载体带动意识形态工作进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党组学习、干部例会,结合党史教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重要文件精神。强化微信交流群等网络平台管理工作,全力做好网上宣传、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引导脱贫群众舆论风向标,营造了健康、闻名、清朗的网络环境。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向宣传部、省、市乡村振兴局等信息宣传平台投稿160余条,重点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重点内容,营造了全民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明政治纪律,从严管党治党。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监督制约,扎紧筑牢党风廉政警戒线。通过党员大会、干部例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廉政准则、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召开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部署会议4次,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集体谈话6次,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领导班子成员都能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办事,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重要工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凡是应提请上级决定的,一律提请审定,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四)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法纪意识。根据《景泰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学法用法与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干部培训全面结合、在提升干部队伍政策业务水平的同时,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完成20xx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通过发放口袋书、宣传画册等方式,以接地气、唠家常的方式,面对面、零距离向贫困群众宣讲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等相关内容,树牢了广大群众法治观念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履职尽责情况

  (一)健全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筑牢返贫致贫防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研究制定了《景泰县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关于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安排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行业部门“线上”预警反馈、乡村干部“线下”定期筛查、农户自主申请、综合研判分析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盯紧控辍保学、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环节,做到疑似风险及时发现、帮扶措施有效落实、发展短板同步补齐、返贫风险动态清零,截至年底,全县共识别纳入“三类户”162户563人(其中边缘户98户342人,脱贫不稳定户50户16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4户52人),其中139户475人消除了返贫风险,未消除风险的23户88人制定了“一户一策”帮扶计划,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组织领导靠实责任,有效实现工作体制衔接。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并于6月7日挂牌,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制定了《景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指导乡镇、相关行业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党政、部门、帮扶“三线责任”,形成了“党政主抓、部门主推、干部主攻、群众主体、社会助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格局。12月印发了《景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充实优化帮扶力量的实施方案》,充实优化了帮扶力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全面督导排查短板弱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国家和省级反馈脱贫攻坚成效考核29个问题,以及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一轮、第二轮督查反馈的8个方面10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20xx年省级专项考核实地评估反馈我县5个问题整改完成5个,反馈全市6个方面13个共性问题整改完成12个;对中办督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和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存在4个方面6个问题整改完成5个;对《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暗访调研反馈的6个问题整改完成5个。组织行业部门、各乡镇工认真开展“大排查”和“十查十纠”行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4次,印发了《景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全面做好国家后评估重点关注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督导各乡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稳定增收、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方面,逐村逐户、逐条逐项进行全面筛查,组织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部门开展督查检查2次,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确保了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顺利通过省级专项考核。

  (四)统筹整合衔接资金使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20xx年全县共到位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6288万元(中央10475万元、省级11301元、市级412万元、县级4100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涉及产业、饮水、道路、盐碱治理等11大类185个项目。截至年底,支出26288万元,支出率100%;制定了《景泰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和《景泰县扶贫资产确权和移交方案》,确定了景泰县扶贫资产目录,按照确权程序,各行业部门、乡镇完成确权颁证和移交工作,20xx年以来共形成扶贫资产规模,287855.93万元,占扶贫资金的89.65%。

  (五)做好光扶扶贫管理工作,增加群众脱贫增收渠道。指导、督促相关镇、村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后期运营维护、收益分配及公益岗位开发等工作,做到年初有收益分配计划、运行有专人管护、收益分配公开透明,确保电站效益持续稳定,带贫能力显著。1-12月共计发电量7916.69万度,发电收益和国家补贴收益合计5687.11万元,扣除税费、电费、运维费、保险费、购买备品备件等费用1168.67万元,63个村集体收益3525.67万元,党群互助协会收益567.5万元,带贫增收400.31万元。

  (六)建立完善协作帮扶机制,持续推进结对协作发展。制定了《景泰县20xx年东西部协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7月份西青区委书记李清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景泰调研对接东西部协作工作。产业帮扶方面,实施了产业园区产业带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项目。4家西青企业落地园区,投资额5669万,吸纳25名脱贫劳动力就业,与30户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交流学习方面,坚持联席会议、双向挂职等机制,区县双方高位互动、深化交流,西青区选派3名党政干部、28名专技人才到我县挂职指导,我县选派3名党政干部、54名技术人员赴“西”取经,西青5所医院与我县2所医疗机构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举办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一期,参加培训47人。基金扶持方面,落实20xx年财政援助资金3600万元,实施产业、基础等项目30个。落实结对乡镇帮扶资金248万元,实施项目3个。社会帮扶方面,西青区11所中小学和幼儿园与景泰县15所中小学、幼儿园结对,西青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670万元。消费扶贫方面,天津西青区协作支援办组织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局及有关企业赴我县就帮扶项目、消费扶贫、文旅协作等进行考察对接,截止年底,完成东西部消费扶贫1.29亿元。

  (七)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扶智扶志”夯实发展基础。20xx年全县落实建档立卡家庭大中专学生“雨露计划”春季补助1142人、171.3万元,秋季补助880人、132万元。按照“应贷尽贷”的要求,20xx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20户2097万元。截止年底,全县扶贫脱贫类小额贷款余额1.75亿元,全县逾期小额贷款已催缴清零。

  (八)强化驻村帮扶干部管理,推动帮扶工作落实见效。按照“调回一人、补充一人”原则,共调整选派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26人,驻村工作队员39人,其中县级调整31人、市级调整14人,省级调整20人,确保了驻村帮扶工作不断档、帮扶力量不减。举办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驻村帮扶及镇村干部300余人次。加强督查检查,整治驻村不住村、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发现典型问题10个,约谈提醒乡镇党委书记2人、驻村工作队员2人,对2名优秀第一书记进行专题拍摄宣传。12月16日,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石谋军主持召开景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推进会。12月下旬,完成对各级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队长)、工作队员的考核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础设施仍然是短板弱项,部分村特别是原来的非贫困村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薄弱。二是部分干部、乡村干部对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重点工作还不能够“一口清”,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大多数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为种养业,无稳定务工岗位,存在“两头跑”现象,增加了生产生活成本。

  20xx年,县乡村振兴局将以乡村振兴省级重点帮扶县为抓手,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一是持续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紧盯控辍保学、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等重点环节,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早清零,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二是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工作要求,落实“四个不摘”,围绕教育、健康、产业、就业、饮水、住房等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方针,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相关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因地制宜,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非贫困村水、电、路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及黑臭水乱排、废旧农膜乱堆等问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人才支援,积极承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携手共建产业园区,推动扶贫协作向发展协作转变,着力打造东西部协作的“升级版”。五是持续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和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帮扶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有效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巩固深化全县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六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安置区周边建设产业园区和扶贫车间,发挥帮扶带动效益,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七是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改善生产条件,不断延伸产销链条,建立多种类型、多种方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开展“三专一平台”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我县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大宣传营销力度,让更多农产品企业“走出去”、农产品“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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