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家庭住址: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月嫂事宜,在平等互利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到客户
家庭□医院从事服务工作。服务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2小时24小时)
具体内容:
1、产妇服务
产妇的生活护理,洗涤产妇衣物,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进行乳房按摩,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2、婴儿服务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新生儿观察、护理、潜能开发、洗澡、抚触、换洗尿布、喂奶、喂水、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
二、根据聘用期限和服务级别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纳服务款项。一月结算一次,于服务中间付清。定金20%支付(订金元)。
三、在服务期间内,请客户尊重服务人员的辛勤工作,甲方保证服务人员的每周休息一天,月工作日为26天(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息日)。甲方如调换月嫂应至少提前3天与服务中心协调,不得自行辞退月嫂。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协议或调换服务对象,应提前3天向公司说明情况,经公司批准同意方可终止调换,对于擅自退出岗位者根据公司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实行服务人员带薪试用制,试用天数为3天,试用期内请客户按正常程序签署、履行合同。试用不合格,按实际工作天数收取服务费。
五、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六、甲方负责保管好自家的贵重物品、金银饰品、钱币和有效证件,避免产生误会。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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