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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买卖合同

2020-05-12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艺术品的展示与销售”缔结成为合作伙伴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至,特签订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艺术品的销售,甲方付给乙方每月薪酬为 元。  

  2、甲方提供展览场地,乙方须自带艺术品进行展示展销。  

  3、艺术品销售所得按如下进行利润分配:属甲方艺术品的,甲方按公司制度支付乙方销售提成(甲方销售提成须剔除销售成本后计算,提成计算公式为:艺术品成交价215;80%215;销售提成额20%),属乙方自带艺术品的,甲乙双方按5:5进行分配。  

  4、艺术品(含乙方自带)销售收入统一归入甲方帐户,计算销售成本后方可进行利润分配。  

  二、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双方一致认可自本协议签  字之日起生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结束之日协议自动失效。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为此类合作唯一合作方,在双方合作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的合作。  

  2、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艺术品展示场地,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更换展示的艺术品。  

  3、甲方有义务定期举办各类行业客户的艺术品鉴赏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出席各类活动,每月不低于15天在展馆里工作。  

  5、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甲方在举办各类活动时或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甲方自有艺术品的,与乙方无关,不计算乙方的销售业绩。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展览的艺术品进行登记入库,如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自带艺术品展览与销售。  

  2、在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行组织各类艺术交流活动促进销售业绩。  

  3、乙方有义务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一切对外联系与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每月薪酬。  

  5、乙方有义务完善展馆的销售体系,并就艺术品销售进行必要的培训及营销链的建立。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举办各类活动,积极促进艺术品的销售。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终止本协议、或将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对外提供或泄露,则视为根本违约。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确认为:贰万元人民币。  

  2、特殊情况下的违约条款:  

  A、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及协议违约金。  

  B、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不构成违约,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1、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它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2、如果此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  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3、双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的书面补充进行,否则此协议不得更改。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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