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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半年工作总结

2020-12-10 来源:步旅网

  计划生育工作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计生委的指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诚信计生”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1、全镇人口51136人,已婚育龄妇女9850人,出生人口为249人,政策符合率为96.39%死亡141人,自然增长率2.12%

  2、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4,二多孩性别比91。

  3、统计准确率达99%,(县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统计准确率97%以上)。

  4、完成避孕节育手术165例,上环145例。

  5、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27个行政村全部达标,圆满完成。

  6、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年审达100%,今年新增奖扶人员28例,目前共有特扶34例,奖扶人员294例。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建立和完善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需要调整和加强了计生办分管领导、主任和副主任人选,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3)镇、村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各负其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面向基层,打好坚实基础

  (1)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年前我们在各村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年画、挂历、春联、避孕药具等宣传物品万余份,为群众送上一台“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大戏。年后,积极开展培训,于2月21日,组织人员、地点,对村专干进行考核,极大的提高了计生干部工作的能力。我们在5.29协会活动日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免费避孕药具200 余份,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和保健常识。深入推行“诚信计生”,积极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树立新型生育的观念的良好风气,为提高合法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网格化管理,谁负责的地方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哪一块出现问题追究哪一块的责任,哪个单位或个人因为计划生育出现问题,取消哪个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针对村级计生工作存在的惰性,严格要求镇包村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帮扶,对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及不适应计生工作的人员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解聘。

  3、深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完善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做到了整洁卫生、温馨迎人。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好务的思想。

  (3)紧紧围绕计划生育 “三项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质服务、村务公开和有奖举报、依法行政等内容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对群众满意度高的,该村计生专干将相应提高绩效工资额度;反之,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且有群众投诉经查实专干负有责任的,减少直至取消当年相应补助资金。

  (4)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和十禁止”;设立“阳光计生、文明执法”便民维权公示栏;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无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突出重点、寻求突破

  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法,强化计生行政执法,公开计生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遏制政策外生育反弹势头;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全面落实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深化优质服务;紧紧围绕今年新增服务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我镇积极组织,强化宣传,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寻求突破。推行基础工作信息台帐规范化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深入检查指导,建立月安排、月考评、月督办常态化机制,工作重心下移到村,日程安排落实到天,一把手要全面重视,专干要尽职尽责,将村为主机制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孕情监测体系,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制订有效的奖惩措施,对孕前、孕期、产后三个阶段分别实施“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杜绝计划内孕情消失;加强早婚、早孕的监测力度,对早婚早孕对象要及时采取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对生育对象包组干部要做到每月一访,将生育对象的孕产期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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