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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们)愿为__________ 与贵方签订的 第_____ 号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此,我(我们)承诺:
一、保证责任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借款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提存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等费用。
二、担保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该借款展期,则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借款到期后的二年。如借款提前到期,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后二年。如借款人为该借款债务签订还款计划,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保证人放弃要求在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时先处理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的权利,并承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如借款合同无效或被解除或贵方转让债权(全部或部分),本保证书仍然有效,也不论借款人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协议,均不影响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本保证人承担的是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我(我们)仍然就上述连带保证责任范围在保证期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我(我们)在此声明,对于上述 第 号借款合同已全部仔细阅读、审查并全面理解,我(我们)愿意遵守并全面承担涉及到我(我们)责任的全部内容。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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