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石子购销合同编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双赢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 规格质量标准: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需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山皮石含量不得大于1%,石粉含量不得大于0,5%,
三、验收方式:
1、 供方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如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约定造成需方生产延误损失的,供方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3、 以吨为计量单位,供方每批次货物重量以地磅计量,计货物净重。供方对货物重量由异议的,双方可委托第三方对该批次货物重新计量,
四、供货方式
1, 供方确保需方日供应量不低于200吨。
2, 保证需方运输车辆随到随装。
3, 供方必须按需方提供的发货单发货并确认签字。
五、结算方式:
1、 需方按地磅计量随车现金结算
2、 采用银行转结算方式
六、 双方责任
1、供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将产品供应给需方,如在没征得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或减少产品的供应量,否则供方应负需方停产的经济责任。(除不可抗拒原因和自然空害及政府强制停产整改外)
2需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实时的将货款付给供方,否则供方有权停止供应石料(若要停止供货要事先通知需方)。
七、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方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如市场上石子价格有重大变动,双方可协商解决。
3、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先由供需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 需方应用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下一步加工的规格、要求。
5、 供方如因特别情况需暂停生产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6、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 本合同有效期暂至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据本合同履行情况和市场状况续约。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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