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政和县20_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事故总量,持续保持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做好20_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作,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二是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人,确保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有人担、有人管。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二深化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水上渔业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二是继续深化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船舶、渔业企业安全隐患,加大水上巡查力度。三是开展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适时开展渔业安全监督检查,排查渔业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节假日重点时段等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和规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水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内容,提升水上事故调查质量,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计划在部分乡镇开展渔船水上事故(险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反应和救助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渔船水上事故(险情)发生后给渔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
五推进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省海洋与渔业厅工作安排,深化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健全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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