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
为营造洁净、舒适的办公环境,树立严谨、文明的工作作风。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及院月度考核办法相关
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环境卫生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应放置机关统一配置的办公桌椅、办公橱、电脑、电话、沙发、会客椅等,除此之外,原则上不应放置其他家具,如脸盆、旧衣架、旧桌椅等与室内环境不相协调的用具及物品。
二、室内墙面保持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应整齐。窗台、办公橱顶、室内各角落不应堆放纸箱、旧书报、其他物品等杂物。办公桌面除放置桌牌、电脑、打印机、工艺台历、电话、水杯及必要的办公资料、办公用具外,不应放置其他无关物品。
三、书籍、报纸、文件资料等一般应放置于文件橱内,常用的或确需放置橱外的应摆放整齐。过时的旧报纸、旧资料应及时清理倡导无纸化办公,能在电脑上存放的,应在电脑上存放、备份,以备查询。
四、扫帚、抹布、肥皂、毛巾等物品应在合理位置摆放,不应放在明显位置或随处乱放,室内电源线、网线、电话线等线路合理布局,不杂乱无章。
五、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应利用上班前或下班后的时间,认真清扫室内卫生,定期清洁室内门窗玻璃,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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