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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超市场地租赁合同

2021-07-09 来源:步旅网

  供应商编号:

  出租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乙方): 注册号(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场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的坐落、面积等状况

  1. 本合同租赁场地坐落于 。 2. 租赁面积共计约 ㎡,详细位置、面积见本合同附件1租赁物场地平面图。

  3.甲方由于营业设施改造、扩建等原因,须调整区域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或其它改换事宜时,在一般情况下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甲方的统一安排并依要求调整区域位置。

  第二条 租金和保证金数额、支付方式 1. 租金及支付方式

  1.1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年度租金为: 元(大写: ),于合同签订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交齐。

  1.2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迟付天数乘以迟付金额的 5 ‰。 若超过 5 日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保证金充做违约金不再退还。

  2. 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大写: 元)。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_____个月,如无客户索赔、投诉、诉讼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停止营业,或擅自转让于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及其他变相方式经营,若有上述情形,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合同期满时,乙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续约,而且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若乙方未于上述期限内申请续约或虽申请续约但甲方未同意,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第四条 租赁用途和营业时间

  1. 租赁用途及责任

  1.1乙方租赁用途: 1.2乙方具体经营项目须提前报甲方批准,未经甲方批准的项目乙方不得经营,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5000元;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由乙方赔偿。

  1.3乙方应为公司或个体营业者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合法营业手续。工商、

  税务、卫生、文化、公安等部门所需证件或批文皆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 .营业时间

  2.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乙方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损害甲方或其他业户的正常经营。

  2.2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正常经营并依本合同收取费用,甲方亦可终止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3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营业时,甲方可以停止营业,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请求任何补偿。

  第五条 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1. 水、电、燃气费按甲方统一标准及实际用量按月交纳。

  2. 公共区域保洁费□按月□按季□按年交纳,交纳金额为 元 。

  3. 乙方如需电话、空调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 收费项目约定:

  1.乙方进店商品参加财产保险□自行办理、□委托甲方统一办理;由甲方代为办理的,乙方需提供实际库存明细,具体标准执行保险公司有关条款。因乙方原因未参加财产保险等事宜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关税费。 第七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并提交国家及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核准颁发的合法有效经营证件、质量报告、证书等相关材料,乙方保证交付经营的商品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接受甲方关于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2、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人员和物品的抽检、抽查等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同意先由甲方垫付抽检、抽查等费用,甲方凭抽检、抽查部门出据的凭证同乙方结算。

  3、因乙方商品质量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侵权、服务质量、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被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查处、引起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等问题,甲方没收乙方的全部货款和商品,导致甲方的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及消费者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各项费用),并在甲方认可的媒体上刊登公告消除影响,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如果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令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支付甲方实际损失额5倍以上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商品存在缺陷、破损、过期、变质、被污染、标识不全、外包装破损、与样品质量不符的商品以及其它质量和服务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国家相关售后服务标准,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消费者和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自己加工、生产的商品必须明文标注品名、规格、主要成分、净含量、技术标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厂家名称、地址和电话。对于现场加工制售或专业技术服务,乙方必须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操作。在质量、售后服务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准。

  6、如果出现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顾客投诉,乙方同意全权交给甲方处理,乙方保证配合和服从甲方的处理与裁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发布广告、促销宣传涉及甲方名称、标记、图案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8、乙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行为与甲方无关,且不会影响到甲方的正常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应避免另开设与第三方同品牌、同规格的商品或与此相关的经营项目,如需设立,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设立,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应保证其派驻人员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如因其违纪,甲方将对其进行处罚。屡次违纪或发生重大违纪行为的,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立即撤换该人员。如因此影响甲方信誉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还应交纳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因乙方派驻人员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人人身或权益受到损害,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乙方陈列于甲方的自费商品及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及保险。

  13、乙方经营中所产生的所有风险、安全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损失。

  14、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

  第九条 安全条款

  1. 乙方应遵守的安全条款如下:

  1.1 乙方有义务在进场装修之前将所有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设备清单交于甲方。 1.2 乙方的装修不仅要符合国家的相关安全规范还须符合甲方的相关安全条款。

  1.3 乙方电路部分的安装、排线必须安全合理,所有电线必须有pvc套管。 1.4 乙方设备若有油炸炉还须确保油炸炉有温控配制。 1.5 乙方设备若有涉及压力容器如蒸箱等还须配制压力表。

  1.6 乙方需使用液压气罐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遵守安全规定,液化气罐距明火必须达1- 1.5米的安全距离,并在液化气罐与明火之间加设防火隔离板以增加安全系数。

  1.7乙方任何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私接电源用于其经营或烧饭、热菜等。 1.8 乙方若因经营活动的必须,要增加大型涉电、涉燃气等设备的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添加。

  1.9 乙方有义务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定时告知甲方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定期检查。

  2. 甲方应遵守的安全条款如下:

  2.1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所有设备的图纸及设备清单进行审核。

  2.2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改、替换或停止使用任何有碍安全或安全隐患的设

  备。

  2.3 甲方对乙方有监管权并定期进行检查同时做记录,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相关罚则如下:

  3.1 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安全条例,应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及赔偿责任。

  3.2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安全条例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向甲方缴纳100—500元罚款并警告一次。

  3.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相关安全条例并造成了一定后果的,应向甲方交纳3000—5000元的罚款并停业整改(租金照常缴纳)。

  3.4 乙方三次违反甲方的相关安全条例并无整改动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的租赁协议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方提前 7天通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及时按照解除合同通知腾退场所,否则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年租金的二倍赔偿甲方损失。

  2.合同期内,如遇甲方调整经营布局、改造、商品组合发生变化等原因需对乙方经营场所等所有与经营有关的事项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3.合同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及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同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中应付款项,则每延迟一天,加收应付总金额 1‰ 的滞纳金。

  5.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否则乙方除交纳5000元以上的违约金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乙方全部承担。

  6. 乙方撤场前,应清偿各项费用,乙方同意其所有的在甲方处相关物品质押给甲方,直至乙方还清所欠费用。否则质押物品由甲方处置,如质押物品不足清偿甲方数额,甲方仍可以依法律追诉。

  7.合同届满前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乙方应于终止日或合同届满日前 7 天,负责将商品、设备撤场,如拖延未处理,甲方有权腾空该经营场所,或依甲方认为适合的方式处理,乙方物品如有遗失或毁损者,概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第十一条 联络与通知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2 .甲方的任何通知可经由以下方式送达:直接向乙方派驻甲方的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送达;或以挂号信、快递邮寄乙方营业执照\身份证载明的住所地或实际经营地的方式送达;或以信函公证的方式送达。

  3.甲方根据不同需要选择采取任一送达方式。以信函方式送达,寄信单据即作为送达凭证;以快递方式送达,快递交接单据即作为送达凭证;以公证方式送达,

  公证文书即是送达凭证。

  4.甲方亦可以任何其他合理方式送达通知。如采取信函公证送达方式,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不正当行为的禁止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项下为任何不正当行为或收取、接受任何不正当利益,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交纳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约 人:

  签 约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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