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科学饮食知识,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培养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按照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及要求,我校于6月中旬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一系列主题为“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三、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张贴标语“培养良好饮食习惯,促进身体健康发展”。还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多种途径,紧紧围绕“不生食、喝开水、勤洗手,不吃无证饮食摊食品”等内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的同时,着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卫生防病意识。
四、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年级会、班主任老师利用主题班会等丰富的教育活动反复教育学生不得购买路边小摊贩的`不洁食品,告诫学生饭前、便后勤洗手,谨防病从口入,不断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五、大力清理校园周边的违规摊点,学校请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学校周边的所有摊点进行清理和整顿,让不法商贩没有立足之地。
六、教育学生不买校外摊点、小贩的商品。不到校外的流动摊点及不卫生的餐点吃饭,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
七、学校加强对学生食堂、超市销售食品卫生的监管
学校与学生食堂、超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协议”要求超市出售的商品要以安全、物美、质优、价廉为要求。所售要商品一律从资质俱全的商家采购,超市要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正规票据,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标准。认真登记供货单位、品种、产地、数量、价格、质量状况等信息。以便出现问题追究责任。学校要求食品物品必须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严禁销售以下商品
我校在这一系列活动的实施中,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让学生在愉快的学习、活动中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文明、安全、良好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有效的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
旧城镇初级中学
20xx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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