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座落在 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一、 租用期为 年,月租金为 元整(人民币)(月租金包含物业费和中央空调费),付款方式为 付。押金 元。租赁期满后退还。
二、 租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续租。
三、 乙方租用后自己购置办公设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业务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四、 乙方租用期间没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造房屋内结构及原有设施。
五、 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如遇不可抗拒的政府行为,甲方因某种原因辞退乙方,甲方应将月租金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乙方因何原因不想租用时剩余的月租金应为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六、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七、 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房屋内所有水、电费用结清移交给乙方,乙方在租用期间再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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