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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买卖合同集合

2020-07-07 来源:步旅网

  牛肉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金华市河盘桥肉类批发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黄锦全联系电话: 乙方:开阳县宏达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秀莲联系电话: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需求量,乙方每月供应甲方干鲜牛肉208吨。

  第二条:订购的单价:36元/公斤,36000.00元/吨。

  第三条:订购牛肉的品质要求:为整牛四开劈半即可干鲜牛肉,不得有注水牛肉搀杂在内。

  第四条:牛肉的.馐;以乙方的标准包装(编织袋、塑料内袋)为准。

  第五条:牛肉的运输:为冷藏车辆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时间:为每月的25号前,在甲方交货。

  第七条:付款方式:不预付定金,货到验由后即现金结清所有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谁违约将付给对方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给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__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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