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鞭炮唱响兔年到,锣鼓喧天欢声笑”,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朋友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为使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现就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一、要正规购买
请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目前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如下:
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点1处,位于白碱滩区花园路29-1号;春节期间增设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2处,分别位于白碱滩区翡翠花园斜对面停车场和金龙镇游泳馆前。
二、要诚信经营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要组织协调好人员秩序。
三、要依法燃放
看准烟花爆竹禁放标识,请按照要求在政府规定的燃放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进行燃放,维护公共安全。请不要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四、要安全燃放
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小心操作,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
五、要文明燃放
请配合社区在指定燃放点燃放,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朋友们,克拉玛依是我们美丽的家园,守护公共环境安全、践行文明举止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使克拉玛依的天空更蔚蓝、街道更整洁、生活更佳安定祥和。
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身体健康、兔年吉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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