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已签订“秀美夏凉生态家园”示范村房屋工程合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已签订的合同不完善条款中,增补新的条款,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增补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所抵给乙方销售的房屋从前排一号起按顺序抽签,由甲方安排给乙方销售。
二、原签订合同中检测费问题:钢材、水泥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华新水泥、鄂钢钢材),其所征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自行更换品牌,其所征检测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其它费税。
三、保险费:乙方必须从签订合同之日,进施工现场前,无条件的买足职工保险费(所买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所抵给乙方销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内没销售完,在乙方愿意情况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并现金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的建筑的资质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须承担费用5000元整。
六、以上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