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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2020-09-23 来源:步旅网

  摘要:告别高中时代,进入大学的我们在学业上的压力明显减少了,大学就如一个小社会,我们更需要的是借助学校这个平台来锻炼我们自己。没有了升学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以打工的方式在寒暑假时间来参与社会实践,提前体验社会,为今后的毕业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但在打工期间,由于存在多种社会因素和自身因素,使大学生在打工期间遭受到一些不必要的困扰和一系列安全问题,发人深思,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关键词:大学生;寒暑假打工;调查报告

  当我们挥手告别青涩的中学年代,步入截然不同的大学校园,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学习不再是我们的全部,课本、考试、分数也不再是我们生活的唯一重心。没有升学的压力,寒暑假也不再需要做堆积如山的作业。取而代之的是我们有更多更充足的时间来自我支配我们的课余生活,我们需要的是不断加强自身社会实践能力,以适应这个社会。因此,在3月初刚开学之际,我们以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随机抽取我校100名学生进行调查,了解在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打工的情况,从中发现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打工期间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大学生寒暑假打工提出有益的建议和看法,起到端正大学生价值观念的作用。

  一、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打工的基本情况

  我们从是否支持大学生寒暑假打工、影响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打工的因素、大学生在寒暑假趋于需找哪些社会职业、社会所提供的岗位与专业的对口程度、在打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收获等多方面、多角度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70%以上的学生支持利用寒暑假打工,并且50%以上的学生都有打工的经历,并从中获益匪浅,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加深了对社会的了解;9%的学生持反对态度,在他们看来,还在学生时代就步上打工之路,显然为时过早。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不良现象也日益突出,社会欺诈现象屡见不鲜,对于涉足不深的大学生而言危机重重,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约20%的同学持无所谓态度。从调查结果看来,绝大多数的人认为在大学时代利用打工的方式积累一定的经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打工存在问题

  利用寒暑假打工确实给大学生带来了精神和物质上的收获,而且提高了交际能力,丰富了社会阅历。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大学生打工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社会方面

  1.当前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历史决议”对我国社会矛盾作了规范化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从社会需要方面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人们对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满足他们的物质文化需求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人们改善物质文化的要求,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长,而且在质量上也不断提高:然而从社会生产方面看,经过几十年的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我国的生产力和经济实力有了巨大的增长,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但生产力落后、经济文化发展不平横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

  2.社会就业形势。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历来年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我国就业的发展政策,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然而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劳动力结构矛盾突出,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职业教育和培训教育工作相对滞后等。致使大学生在选择兼职时比较迷茫,兼职最好能与自己所学专业的有关工作结合中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也是比比皆是。

  3.安全问题。关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为什么大学生要通过中介机构找兼职?为什么大学生这类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会屡屡被中介机构所欺骗?中介机构诈骗的背后到底有哪些内幕?被骗学生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呢?学校、政府和用人单位又该做些什么呢?可见,大学生兼职的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二)自身方面

  1.兼职与专业的相关度较低。较大比例的大学生对兼职是否与专业相关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现实与理性思考之间的差距是导致这种态度的产生的重要原因,因而大学生在选择兼职时比较迷茫,兼职最好能与自己所学专业的有关工作结合。

  2.权益保护意识薄弱。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些同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不是通过正确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大学生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表明了有一部分学生的权益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有待加强。

  三、解决当代大学生寒暑假打工问题的方法

  1.国内建立一个专门针对大学生打工进行保护的行政机关。在社会大背景没有根本性改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在现今的法律和体制的现有条件下谋求对大学生打工保护最大化的实现。所以设立这样一个专门机构对打工大学生来说是一个站在最前线的保护盾牌。一方面,大学生打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对此的监管会涉及到多个方面,如果没有一个综合的机构就没有办法做到高效有力的保护大学生打工权益;另一个方面,专门的机构对于解决现在大学生权益被侵犯之后的投诉无门现象会后一定的积极意义,通过设立职权明确的机构,大学生们一旦被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不法行为损害了利益就可以直接向一个机关提出保护的要求,这样可以防止大学生对于不法行为因为不知何处寻求保护而忍气吞声,同时也可以防止分散的管理机关之间的互相推诿责任现象而让侵权人逍遥法外。确定解决方式之后,并在双方同意调节的情况下,主持对双方的调解。调解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为目的,使双方切实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是否应当改正,并且根据调节结果以及双方的意见制作调解意见书,合同双方各一份,另制作一份留介绍机构备案。j

  2.制定专门针对大学生打工的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规,以其规范大学生打工市场,加强对大学生和用工单位、个人的保护。一方面,大学生一般都已经是成年人,不具备享受特别保护的主体资格,另一方面,他们毕竟还是没有完全接触社会的学生,在个人经历、经验、以及对社会的认识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劣势。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像普通劳动者那样为了生计而出卖劳动力,更多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社会实践,为自己积累社会经验,加之学校现在在对学生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很少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和辅导,在学生遭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又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所以对大学生打工的法律保护是很需要的,相关立法部门应当考虑到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二)高校方面

  1.高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兼职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勤工助学中心等完善服务,拓宽兼职的渠道,引导大学生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和一种正确的方法兼职,使大学生处理好兼职和学习的关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做好打工工作。

  2.学校应该对在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打工予以支持,通过勤工助学中心等机构来帮助兼职的学生寻找兼职和帮助他们在兼职过程中遭遇的欺诈和拖欠工资报酬等情况时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自身方面

  1.为我们应加强法律意识,不管别人做的怎样,我们首先应该从自己做起,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才能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大学生要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加强法律意识,这是有效保障和维护权益不受损害最根本的方法。法律基础课是在校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大学生同时还可以通过自学,接受法律教育等形式积累法律知识;我们还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积极提高自身的用法能力,这是我国大力提倡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德治法治的目的所在,也是现代公民必须具备的一种素质,一种本领,一种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用好法律这个武器。

  2.小心提防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学生无论是在寻求兼职或是兼职期间都应该小心提防,谨防上当受骗。首先,我们必须对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有个清楚的认识。中介机构的合法性即指其具有经营业务的法律资格,具体的表现就是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证和固定的办公场所等。没有经年检合格的执照视为过期或无效执照。为保障大学生的权益,我们在通过中介寻求兼职时应该首先要对这个中介机构的是否合法有了解。有专家建议,大学生在找兼职的时候,应该找正式的中介机构,这样自己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

  3.在校大学生可以在学校成立相应的社团或组织,以解决在打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社团或组织中对于某个种类的工作应成立一个相应的小组,以把往届的师兄师姐们或同学对于该种类工作的经验和知识积累传承下来。定期进行工作经验和工作信息的交流,使其他同学在做该种类工作时能通过社团或组织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以便做好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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