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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合同

2020-12-28 来源:步旅网

  发包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承包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客户经理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从化市太平镇广从北路263号(即巴厘天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的室内装修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家居装饰项目;

  1、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 设计装修内容:室内设计装修、明照系统电路设计施工、家具摆设选型设计(包括天花、地面、立面、柱面、装饰造型、电照系统、给排水及放水系统)。

  4、 装饰内容;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

  5、 总造价:__________(以工程项目清单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实际以甲方确认以上图纸并交纳第一期工程款起计),工期定为__________个日历天,包含星期六日(如相关部门要求不可施工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竣工期为:__________在施工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必须顺延工期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因天灾火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b.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和变更图纸而不能继续施工;

  c.因停水,停电不能继续施工;

  d.因发包方未能按时交纳工程进度款。

  第三条 项目造价及付款方式

  1、 项目造价暂定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工程项目清算单金额为最终确认金额)。

  2、 付款进度:

  1) 甲方签订合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_________元,乙方进行施工。

  2) 乙方木工进场,施工完成,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__________元。

  3)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________元。逾期支付按5%/日收取滞纳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施工中如甲方发现工程上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当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

  3、 保修期:隐蔽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内为保修期,其它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内为保修期,保修内容以工程结算清单为标准,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工程问题需要维修的,由乙方无偿承担。若责任属于甲方,乙方可提供协助,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自购材料的安装工程不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满后,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有偿维护服务。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物业审批,出入证件及按金等,并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

  2、 向乙方提供经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由乙方的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接待、咨询、跟进、服务。

  2、 乙方施工人员根据甲方要求按时进场,并遵守有关部门(物业管理)对施工场地和施工噪音等的管理规定。

  3、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其主要材料的样板应报甲方确认。

  a)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确认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b)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原有场地及设备设施,否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恢复原样或按实际损失赔偿。

  c) 乙方验收合格后,应每隔两年到甲方公司进行检测与维护,甲方应提供免费的质量检测,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果没有按时到甲方公司进行检测与维护,出现任何责任一切由乙方承担。

  d) 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

  e)、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48小时内,乙方应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理事宜。

  第七条 设计与施工变更、增补的说明

  1、“变更”一词在本合同中指对设计、合同图样和工程联系单规定的工程质量和数量的变化,其中包括对工程的增加、减少或替换,对工程所用材料和货物标准的改变,对乙方因工程所需而购买的材料和货物的转移等,无书面确认变更的物品不在此列。

  2、甲方变更、增补设计、施工的,应在该工程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未能几时通知乙方造成其材料积压、返工等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设计与施工的变更、增补应由甲乙双方在设计装修工程变更单、图纸等资料上签字确认。设计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变更、增补项目的名称、造价、工期、赔偿责任等内容,同时应列明因设计变更、增补引致的工程变更、增补,包括: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数量;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接线、位置和尺寸;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改变施工时间、顺序和价格调整。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2、 工程验收以双方签认的资料、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 隐蔽工程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参加,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如甲方不到场验收的,乙方不可自检后隐蔽,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4、 工程结算资料在验收合格报送甲方,甲方应在五天内予以审核并答复。逾期视为默认,乙方有权按报送的结算金额向甲方索款,甲方不应有异议。

  第九天 违约责任

  1、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施工条件收到严重影响、不按期付款等)使乙方被迫停工,工期顺延,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三/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在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致物料不能及时到场,乙方内部管理运作出现问题,由于配合装修工程,甲方交由乙方签收代为保管堆放在现场的家具、陈设、工程成品等保管不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的规定除外)。

  3、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不合理工期顺延,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三。

  4、 施工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未能及时履约,可不受此条款的制约,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未能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任何一方,均对此损失负责。

  第十条 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若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从化市法院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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