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常德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常办[20xx]22号)精神,深入开展扶贫、移民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扶贫、移民资金使用管理,解决扶贫、移民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扶贫、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快查严处扶贫、移民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治理范围:重点整治20xx年1月以来,全市各类扶贫、移民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全市扶贫、移民系统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
治理内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在扶贫开发、移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移民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1、县、乡政府将扶贫、移民资金用于平衡财政支出、用于非扶贫、移民项目和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
2、扶贫、移民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体违法乱纪、个人贪污受贿等问题。
3、村组干部在办理扶贫、移民群众事务中,违规收缴款物、克扣补助、拖欠钱款等问题。
4、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申报项目,伪造直补对象、避险解困对象、培训对象等骗取资金,虚列各类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
5、“暗箱操作”招投标、“小额工程”发包不规范、检查验收走过场和工程款结付索、拿、卡、要等问题。
6、扶贫、移民资金实物、资金孳息不入账,利用扶贫、移民资金外借单位、个人和部门自办公司、协会牟利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20xx年4月初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4月中旬)。市办(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徐术福任组长,办(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文定红任副组长,副主任、副局长刘少华、吴宏志、刘康清、刘孟春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办专项整治办”)设在办公室,刘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4月20日前,市办专项整治办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市纪委备案。各区县市扶贫办、移民局相应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和实施方案,于4月底报市办专项整治办。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至7月上旬)。区县市扶贫办、移民局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年度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和5-6月的'移民资金项目内审、稽查工作,组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自查自纠,各区县市于5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市办专项整治办。市办(局)相关科室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清理排查,对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市办(局)对自查情况全面汇总分析后于5月底前报市纪委。
(三)督查整改(7月中旬至10月中旬)。7月中旬开始,结合半年绩效考察实地督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区县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实地抽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进行问责、查处。市办(局)相关科室根据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扶贫资金专项整治情况及移民资金项目内审、稽查报告等,跟踪督查,督促整改。
(四)治理验收(10月下旬至11月底)。结合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市办专项整治办对县市区进行专项验收,各区县市认真总结、评估效果,形成总结上报市办专项治理办,市办(局)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后向市纪委报告。
(五)整章建制(12月)。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区县市、市办(局)相关科室进行分析整改,建立健全并出台相关监管制度,促进扶贫、移民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扶贫办、移民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纪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级扶贫办、移民局是“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主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专项整治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之日起,采取信息报送、官方网站宣传、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参与和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争取支持,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快办严查问题。各地要充分发挥党组的关键作用和纪检组的监督执纪作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逐件登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问题线索或查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对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扶贫、移民资金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探索使用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4、注重整治实效。各级扶贫、移民部门要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全面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扶贫、移民工作绩效考核,对治理不到位、工作走过场,辖区内存在严重挤占挪用、截留滞留、骗取套取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按照有关程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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