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一批:
1. 乙方必须 按照甲方的交货时间和数量交入甲方仓库(费用乙方承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货款或加工费2个月后付款。超过1天,扣加工费的5%,2天扣10%,以此类推。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衣及制作要求进行操作,乙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完全负责,乙方在生产车间必须把质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检,甲方对产品检验时,如果发现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结算货款或加工费的80%,针织只允许翻工比例在6%,梭织返工比例允许在4%。
3. 甲方在收货时发现无可挽救的质量的问题,扣货款的一半,到客户无扣款后再付给乙方。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后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残次品将由生产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5. 成品交到甲方仓库, 如发现线头没剪干净,由甲方安排人员剪。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每件扣加工费0.50元。
6. 乙方在生产前送三套产前样给甲方跟单人员确认,封样方可生产。
7. 付款方式:所有产品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结算之日起二个月内付清,但尽量提前付给。
8. 乙方应及时配合把返工的产品返好,通知在10小时内没来洋森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雇工人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应按公司发货数量交货,如有少数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厂价扣款。 10. 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1. 此合同项下的加工制作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签约时间20xx年。
甲方: 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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