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x县农村信用社联社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资源”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置换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置换地块概况
1、甲方在x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对面有一地块,面积47446.3平方米。
2、现甲方愿意将该地块,面积为11492.53平方米的土地与乙方位于x大道与茶乡路交界处,面积为13322平方米的土地进行置换。
3、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
二、违约责任
1、乙方将其原地块的`国土手续交还国土部门,再办理土地权属事宜。
2、本合同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位于x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对面地块的11492.53平方米土地归乙方所有。乙方位于x大道与茶乡路交界处,面积为13322平方米的土地归甲方所有,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三、其他
1、本次土地置换应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以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合同上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合同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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