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关系复杂的特点,其中协调工作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过程。推广工程监理制度时,明确将“协调工作”划为监理机构的管理目标,成为监理人员最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且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最大程度的发挥协调工作的控制作用。
工程建设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所涉及的单位和机构众多。如何才能将各方有利和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共同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顺畅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使之按业主的预定目标顺利进行。笔者认为,深入细致地做好工程监理协调工作,不同阶段不同时期采取适当、及时、有效的协调措施,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必不可少和非常重要的方法和手段。
一、工程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
1.监理协调工作涉及的部门与单位多。工程监理的协调工作随工程建设的系统环境一致,分为内部环境的协调和外部环境的协调。从工程内部的协调情况来看,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探单位、供应商等等;从外部的来说,主要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的政府机构或是公共事业单位如交通、水电等等。
2.监理项目具有工作协调的“磨合期” 。参建各方的项目部都是根据工程的需要临时组建的,在协调方面难免有各自的方法方式,尤其是工程前期阶段。尽快协调好各方利益,统一项目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协调制度是该“磨合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3.监理协调工作的对象以人为主体。建设工程系统就是一个由人员、物质、信息等构成的人为组织系统。人员与人员的协调工作是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困难的。做好工程项目参建人员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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