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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中国员工劳务合同

2022-01-20 来源:步旅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应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亦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人员,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对乙方所派遣的员工,甲方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试用期。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派遣关系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关系,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5.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员工个人另签协议

  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两周内,应做出答复。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合法权益。

  2.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和施?市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场所与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与管理。

  3.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规范。员工经培训后,应建立有本人签字的备档。

  4.严格执行国家和施?市规定的工作时制。在生产经营和工作必需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时,应按相关规定控制加班时间,并支付加班费。

  5.保证员工在派遣期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伤假(含职业病)、病假(含非因工负伤)、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和女员工劳动保护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施?市有关规定承担工资和相关待遇。

  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之内,甲方不得解除或终止派遣关系: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医务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员工若非因甲方违背法律、法规提出辞职,乙方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回复乙方。

  第二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选荐员工,并为甲方所选定的人员

  3.依照和甲方协商确定的员工应得工资及相关收入金额,按月以货币方式向员工足额支付,并代扣和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和代缴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

  5.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手续。

  6.为甲方派遣公务出国、出境和赴边防、特区的员工,办理出国、出境和相关手续。

  7.经甲、乙双方确认,为解除和终止派遣关系的员工,办理离职、失业及相关手续。

  第四条 乙方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员工合法权益之行为,有权进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两周内,应做出答复。

  第三章费用及结算

  第五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员工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详见附表一。此附表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

  第六条 员工加班费计算方法,按国家和施?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属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之项目,应交费用按相关部门和单位收费标准,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员工派遣费用,每月10日之前,甲方应通过银行汇至乙方帐户。

  第九条 乙方每月应按有关部门规定之期限,缴纳劳动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单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关系时,除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另一方有权向责任方追索经济赔偿和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响员工工资按期发放或劳动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按期缴纳时,其后果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由于甲方或乙方违背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对员工权益造成损害或导致员工辞职的,按政府有关规定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员工派遣关系,除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向乙方赔偿"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员工解除合同或派遣关系前六个月平均工资收入的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员工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7项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乙方应向甲方选送新的相应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员工,应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离职前六个月平均工资收入的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求得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导致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之内,甲、乙双方若同意延续,则另行履行续签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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