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证监会《关于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84号),现将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一)休市,1月2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二)春节:2月15日(星期四)至2月21日(星期三)休市,2月22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另外,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三)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休市,4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另外,4月8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四)劳动节: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休市,5月2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另外,4月28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五)端午节:6月16日(星期六)至6月18日(星期一)休市,6月19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六)中秋节:9月22日(星期六)至9月24日(星期一)休市,9月25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七)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休市, 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另外,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市场参与人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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