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甲方定于 年 月 日 时分开业一周年活动,为促使本次活动隆重、吉庆、顺利地进行,特委托乙方实施现场布置工作。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节约、吉庆的原则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合同附件项目负责现场布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例如风力达到5级以上、大雾影响人员的到位,阴雨天气等)。
2、乙方的庆典用品按照通常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安全施放,乙方在合同当中不含有关广告审批和城管审批的服务及收费。
3、礼仪人员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履行服务职责,在现场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举止行为要体现出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费用全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待仪式结束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 %.即人民币元整,逾期不付每天将每有2%的滞纳金。
四、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如遇五级以上风力、大雾、阴雨或炎热天气甲乙双方须提前协商解决方案。
六 、甲方在仪式现场为乙方提供如下电源及相关条件:
1、电源设在主席台附近,音响准备备用电源。
2、电源功率:220V标准用电。
3、配备专业电工现场负责电源安全。
4、配备消防器材。
七、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利对单项物品的失误进行合理的扣除,附件中的单项物品不影响整个合同中的其他单项物品。
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异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有,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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