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以下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而签订。
一、货物情况
1、货物名称:
2、_____:
3、规格型号:
4、数量:
5、单价:
二、供货时间与地点
1、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
2、供货地点为_________方所在地。
三、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
2、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四、付款
1、合同总货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验收证书。
五、伴随服务
1、乙方随同货物交付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应包括每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2、乙方在交货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乙方提供_______个月的保修服务。
六、质量保证
2、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投标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4、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付款。
2、如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付款,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付款、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付款时间。
4、除合同条件第_______条规定外,无责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费按货物总价以每天的_______分之_______计收,直至交货或付款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_______分之_______。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无责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人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2、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_______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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