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地点:奉化市
需方:奉化市丰达气体有限公司
供方:
经供需双方代表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氧气、乙炔、氩、氮、二氧化碳购销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数量、单价
1、数量:以实际使用计划供应的数量为准;
2、单价:根据当时市场价双方协商。
二、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供方提供的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氮、氩瓶必须是经过年检合格。每个钢瓶必配防震圈,钢瓶帽。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送货到需方仓库,运输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方式
货到后由需方人员根据压力表显示数据收货,达不到标准的由供方负责自费退换合格产品。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供方凭需方签收的单据,在每月21日前与需方核实后开据税务发票进行挂账结算,次月15日前给予料款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需方提交的书面月计划,保证需方的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5%每天支付给需方违约金;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期限向供方结帐付款,视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3、违约依据以双方共同认可签认的有效依据为准。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方有权中止合同
1、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的;
2、合同签订后,不能按时供货,造成需方停工待料的;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合情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申请需方单位法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结果双方服从。
九、其它约定事项
1、需方提前12小时通知供方。
2、供方给需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异议时,供方应接到需方通知后4小时内负责把不合格产品从需方清理出场,并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供方提供给需方气瓶不收取租金。
4、如需方丢失钢瓶则每只钢瓶赔偿供方550元。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供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只对供需双方,与第三方无任何关系;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
7、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至20xx年12月31日。
需 方:奉化市丰达气体有限公司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供 方: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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