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凉食药监办[20xx]xx3号《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加强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xx县食品安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省局出台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情况
(一)认真履行xx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拟订了“20xx年《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学习计划”,组织学习《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开展大桶水专项整治,组织稽查大队、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对大桶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经查,其主要产品为“奇奇”牌大桶水,其主要销售地为我县及西昌周边地区;除此“奇奇”牌大桶水外,越西县观音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玉观音”牌大桶水在我县境内也有一定数量销售。经查实,此上述两种品牌的大桶水均未被列入二季度不合格大桶水名单。在前期的大桶水专项整中,按照规范要求,在平时的食品生产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检查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
(二)认真履行xx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1、组织学习《xx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
2、在开展农产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4月29日,我局积极配合州药检所对不能出具检验等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同时设置信息宣传公示栏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认真履行xx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按照管理办法,县、乡镇食安办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和防范措施。
2、截止目前,我局组织执法人员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加工现场食品安全现场技术指导,并要求自办方签署《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坚决实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3、对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主业加工服务者要求在其所服务乡镇进行备案,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及备案率情况。
(四)认真履行《xx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到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从3月1日到3月20日历时20天,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辆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共268个。其中,学校食堂58个、托幼食堂7个、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03个。执法人员按要求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的持证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加工场所流程布局及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有情况;每日晨检制度和留样制度;应急措施、预案准备情况等。通过检查,我县绝大部分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都较为重视,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都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兼 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环境有了很大改观。本次检查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46份,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65份。
(五)认真履行《xx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xx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下发相关贯彻文件或实施细则,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接待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2、4月6日至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车次,对我局辖区内竹核片区的5家温泉休闲庄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核实,5家温泉休闲庄都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根据省、州局有关加强对白酒加工生产场所的检验检查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认真做到对散装白酒进行监督抽检及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及时处理。
2、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在辖区内开展了对白酒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执法人员20人次,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4家、小作坊14家。其中,已办理生产许可证有3家,从业人员60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有42人,未办理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18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白酒加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及自产食用酒精塑化剂指标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固液法白酒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及出厂检验等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活动采取查看记录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记录不健全、卫生条件差的情况下达了监督意见书18份,同时督促企业改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全县白酒质量安全。
(二)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5月18日至20日,开展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和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按照《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规定,配合州药检所共抽检火锅底料2家。此次火锅底料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18家、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14家。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监督覆盖面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xx县食品生产流通单位800余家,分散在全县47个乡镇,监管面广、任务重与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及执法装备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我县食品企业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基础设施较差,部分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不足,经营条件差,小餐饮店面积狭小,不能分间、分区操作,缺少粗加工间、固定的洗肉池、洗菜池和餐具洗涤消毒“三连”专用池。餐饮用具用后不消毒,缺乏保洁、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自产或散装*露食品的卫生条件不达标问题。在农村的各村口、镇驻地的交通要道及农村的集贸市场中,有一部分经营自制食品的经营户,还有一些食品经营户不具备经营散装食品的条件而经营散装和*装食品,存在着生产条件和储存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按照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食品的专项整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方法,切实把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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