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校长、各位班主任、全体同学们:
今天,我们20__级高一年级在此召开前期总结暨表彰大会。从九月一日开学至今,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度过了一个多月的时光,我们的老师们在努力地工作,同学们在认真地学习,逐渐融入了赣马高中,成为赣马高中的一员。今天在这个大会上我们表彰了一百多名成绩优异的同学,其实他们只是我们勤奋学习的同学中杰出的代表,在我们同学中还有一大批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他们同样是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希望全体的同学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在下次以及今后的考试中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进步。
开学初,我们根据学校总体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们年级的实情明确提出了前期的工作重点,即:狠抓常规管理,特别是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一个多月来,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养成教育已经初见成效,同学们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有了较大的改善,已经慢慢的在适应高中的学习和生活,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再列举了。
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和进步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有些地方做的与预期差距较大。从学习方面看,有的同学的学习成绩还不够理想,退步较大;一部分学生由于没有做好初高中的顺利接轨,产生了厌学的情绪,甚至有逃学现象的发生;在出勤时间、就寝纪律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环境卫生的保持和维护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更为严重的是个别同学之间发生打架斗殴的严重违纪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强化管理,同学们还要更加注意增强自律性、自觉性,服从管理。
针对上述的问题,在这里我给同学们提几条建议和要求:具体概括为:树立一种风气,坚持三个学会,牢记八个严禁,养成八个习惯。
首先要树立“勤奋、踏实、努力争先”的年级学风。
学生的职责是学习,学习要有好的学习风气和好的氛围。我们要通过一个阶段的强化在年级内形成竞争向上,你追我赶的良好学风。人的智商存在差异,但是,对于大家来说,智商不是决定性因素,导致大家成绩差异的因素主要是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希望同学们少一份浮躁,多一份扎实,在端正学习态度的基础上,实现学习方法的优化,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不断调整学习方法,将勤学与巧学结合起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主动学习的能力。通过每一位同学的不懈努力,在“勤奋、踏实、努力争先”的氛围中实现成绩的提升。
其次,坚持三个学会
要学会自我约束我国古代哲学家荀子说过:“人无礼不立,事无礼不成,国无礼不宁。”礼仪反映着一个人的教养和文明程度。中学生首先要知礼懂礼守礼。要有仪表之礼,着装打扮要符合中学生的身份,具体要求在入学手册上有规定,年级将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出台相关细则并进行检查处理。要注重言辞之礼,说话要明白、清楚、得体、礼貌、礼让,体现文明,注意涵养,现在有不少学生语言很不文明,出口成脏,希望这些同学要特别注意。要学会处事之礼,比如,参加集会,要守时肃静;发言要向师长听众致礼,发言结束要道谢;观看演出、比赛,要适时鼓掌;做操要注意做好集体的一分子;升旗要端正态度,不影响他人,不要受他人的影响,甚至是上厕所,都要遵循规范。
要学会与人相处。同学们虽然不能说来自五湖四海,但是也是分布全县,甚至有外县的同学来求学,大家将在一起相处三年,因此要珍惜缘份,学会与人友好相处。要想与人友好相处简单的说就是要接受他人并为他人接受,要避免自我中心、防范心理,闭锁心理,不真诚,苛求他人等等。要做到心中有别人,学会忍让,学会关心,要学会付出。
要学会学习初高中无论是学习科目和学习要求都有很大的不同,需要一个过渡转型期,转型不顺利会带来学习上的困难。鉴于时间关系,今天在此不展开说,只是简单提示几点:首先要处理好高中学习中的几个环节:学习要有目标计划;要学会独立思考;要坚持复习巩固;要通过作业解难;要学会系统概括;要能够迁移创造。同时请同学们要处理好这样几个问题:要提高效率,要向45分钟要质量,同时要挤出课外时间去学习。要合理利用时间,处理好语数外三科之间的关系以及语数外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要合理安排时间,既要有重点,有侧重,又要兼得。要处理好与老师和同学之间的关系。
其三、牢记八个严禁
年级在学校制定的《赣马高中学生十八不准》的基础上,特别提出“八个严禁”,即:严禁在上课上学期间进网吧上网,年级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严禁骂人、打架,特别是打群架和勾结校外人员打架;严禁擅自离校和夜不归宿,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和学校关于进出校门的相关规定;严禁翻越学校围墙和非正常方式下楼;严禁偷盗和敲诈勒索,一经查实报公安机关处理;严禁携带手机进入教室,禁止在休息时间玩手机;严禁男女接触过密。
这里,我要重点强调打架斗殴的现象。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从法律角度看,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法律规定:“14周岁(包括14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包括16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10年。
讲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把人打成了轻伤怎么没进监狱呢?事情是这样的: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属于自诉案件,受害者可以选择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通俗的讲就是允许私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查院提起公诉,不允许私了。当然了,我们校园里发生的打架斗殴行为大多没有造成重伤或轻伤的严重后果,还构不成故意伤害罪,但已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是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学校已经制定了《赣马高级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在规定中明确了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年级对于处罚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对于打架斗殴的同学除了要求对受伤害的同学进行医药费和损失费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具体为:
1.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同学之间发生矛盾经老师教育调解化解后,仍制造事端,造成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对当事人将从严处理。
3.三人以上聚众斗殴者,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4.对邀约校外人员殴打本校学生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5.对挑拨、教唆、起哄、怂恿其他学生打架的学生,将作为参与打架者同样处理,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理。对以“劝架”为名参与打架者,同样以参与打架处理。
以上八条“高压线”请全体同学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试图碰触,不要因为冲动而受到惩罚,不要因为大意而承受损失。
其四、养成八个好习惯。
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先生要求中学生要养成八个好习惯,此处提出与大家共勉:1、定计划的习惯;2、预习的习惯;3、适应老师的习惯;4、自己留作业的习惯;5、自己出考试题的习惯;6、整理错题集的习惯;7.筛选资料,总结学习经验的习惯;8、大事做不来,小事赶快做的习惯。
同学们,赣马高中不张扬,但她有思想,有个性;赣马高中不完美,但她有追求永不放弃。我真诚地希望大家用心求取,成就自己的理想。学校的尊重与关注,让大家创造梦想,学校的支持和鼓励,让大家为梦想拼搏;学校的期望和赏识,让大家成就梦想。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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