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合作的原则,就 年度湖南钰丹药业客户药品购销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质量条款:
1、甲方提供的证照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2、甲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是经合法渠道采购的合格品,对销售产品质量承担责任,但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提供的进口药品应同时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专用章。
3、乙方购进甲方的药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凭甲方开具的随货同行联在一个月内可以退换药品(但保健品、低温冷藏药品及低价处理品、赠品、季节性产品等不退换货)。
4、一人多户客户(如同一人即开了药房又开了诊所或一个人开了几家药房等)分别分开签订协议,依约独立计算和兑付返利;严禁挂户头签订协议。
二、 价格及结算:
1、价格:甲方供货价格为双方认可的市场价。
2、结算:双方现款现货销售(含货到付款)、接单次结算,也可以在当月内先由甲方垫资、月底28日前乙方一次性与甲方结清(现金或转帐、汇款方式转至甲方指定帐户内)。
三、 附加服务条款:
1、乙方订货一般自开票之日起48小时内配送至乙方指定地点,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代为乙方采购急需的新特药品(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7天内送达;
3、专供湖南钰丹药业优势品种(非签约单位不享受);
4、甲方特为乙方指定储备的药品,乙方不得从其他任何渠道购进。如有违约将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四、本协议效期为20xx年 月 1 日 至20xx年 月29日。
五、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移交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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