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根据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绵交发〔20__〕3号)要求,特制定区交通运输局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道路客运(责任单位:局运管所)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农村客运车等车辆技术状况、安全设施配备维护情况、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等,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上限处罚。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一是督促指导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完善相关教案,加大营运驾驶员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加强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和处置能力培训。二是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三是拓宽大客货车驾驶员培养渠道,推进大客货车驾驶员职业化教育。
3、严格客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__年第1号)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1045-20__)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明确车辆技术管理职责,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营运。
4、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排班发车,“六不出站”要求不满足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坚决禁止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出站。
5、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运管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高速公路路口、旅游集散中心、重点旅游线路、重要旅游景点、客流集中地、客运站周边开展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不按约定的起讫点和线路行驶、无车辆安全例检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必须通过旅游包车管理信息系统申领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
6、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一是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部分线路分段限速设置措施,加强对企业分段限速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运输企业整改处理: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顶格处理。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采取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车辆动态运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对表整改、销号管理,并加大通报处理力度。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单位:局运管所)
7、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管理岗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运输组织各环节、各岗位和各责任人履职到位,真正落实企业对从业人员、车辆和运输组织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8、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汉川运函(2O11]31O号)要求,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管理制度,规范考场秩序。加强警示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9、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组织调度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组织调度管理,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的组织调度工作,全面使用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开展运输组织调度。各地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O13年第2号)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水上交通(责任单位:局航务管理所)
10、严格客运船舶检验和市场整治。严把船舶营运检验关,在船舶营运检查时,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客船不再进行检验发证,并执行强制报废:对年度检验中好发现涉及船舶稳性、乘客定额、重要设备、水密、风雨密和重大改建等情况的客船专门进行核查,符合规范后方能核发相应证书:清理整顿现有水路客运企业,加强对客运企业及船舶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的监管检查:严禁新批个体户经营客船运输。
11、加快推进公益性渡船标准船型工作。各地在新建改建渡船时,要严格执行新颁标准渡船标准船型,现有的渡船要严格按船检法规的相关要求配备船舶设备,特别是要1O0%配齐应急、消防、救生设施设备。对未配齐相关设备的渡船,停止检验发证,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四)公路交通(责任单位:局公管所、局路政大队)
12、加强公路养护和桥隧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渡改桥工程,严格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细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县乡干线公路桥梁的养护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13、加强危病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桥梁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的交通管制。对查出的危病桥和隐患点,要落实责任人,制定工作措施,强化资金保障,限期逐一进行整改。
14、继续深入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局公管所、路政大队要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托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规定流程严格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双超”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查处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内区域治超联动联控,建立联动协作和共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局公管所)
15、深入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针对专项施工方案与实施“两张皮”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三查”: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查方案的实施;查安全技术交底、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严禁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进行施工。
16、全面开展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工作。驻地选址要有具备资质的安全专业评估机构安全评估报告并制定相应预防保障措施,建设项目要与当地政府进行安全预警、应急救援、气象预报衔接联动。坚决杜绝建设项目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消防和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17、强化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督促项目施工单位狠抓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能考核。全面落实作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明确班组作业现场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激励制度。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__年3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20__年1月12日):研究部署,拟订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__年1月13日至20__年3月10日):全面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__年3月11日至20__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行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魏威为组长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安委会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安全监督股,负责具体实施的统筹协调。
(二)加强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注重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要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上限处罚。局领导将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检查开展情况。
(四)加强舆论引导。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营造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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