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职工活动中心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景电职工活动中心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景电职工活动中心房屋漏雨、墙面刮白、电力线路、地板油漆等整修(详细见工程量清单)。
1.3工 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工程必须满足业主要求。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维修保证金的支付结算方式:合同价格 元(含税),包工包料。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北京市造价信息》结算。按4%计取管理费,3.413计提税金,其他费用不计。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95% 。 预留5%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 甲方职责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 乙方职责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乙方在承揽期间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调整生产能力,以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第4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与甲方签订技术和安全协议,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与甲方安全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该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6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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