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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广告牌出租合同

2020-10-07 来源:步旅网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媒体的位置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将其拥有自主产权,位于 (规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前条所述广告媒体的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期届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户外钢结构广告牌由乙方收回。

  第三条、广告媒体租金及其交纳期限

  1、广告位租赁费

  广告位租赁费 万元/年(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元整/年)。广告位租赁费包括媒体拍卖费、城建收费、画面制作费、安装费、工商报批费、维护维修费,发票税金。

  2、付款方式: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广告媒体租赁费。

  1)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壹万圆整,并提供广告画面的制作文本和光盘,本合同正式生效。

  2) 乙方收到定金和画面制作文件后三日内,须将画面安装完毕,并提

  第四条、租赁期间广告媒体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广告牌及广告画面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广告牌或广告画面破损,乙方一经发现或接甲方通知,应在24小时内修复和免费更换画面。

  第五条、承租方的变更

  广告牌租赁期间,承租方的将广告牌转租给第三方,须经出租方同意。

  第六条、双方约定事项

  1、广告画面采用370dpi以上画布喷绘,广告宣传内容由甲方提供,但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应保证广告牌安装牢固,以能抗御十级风力而不脱落为准。因广告牌安装不牢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如甲方再需变更画面内容,乙方只收取广告画面制作成本费,每次贰仟元,由乙方免费安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时将广告媒体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乙方应按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纳租金,甲方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乙方

  3、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城市规划、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

  4、 广告发布期间,甲方除按时交纳租金外,对其它应交纳的所有费用概不负

  第八条、续约

  广告媒体租赁期限届满前15日,如双方同意延长租期,应另行签定合同。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东昌府区人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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