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对本公司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3、安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以及相应档案的管理工作。
4、承包商的选择
4.1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供销部审查,存留复印件交总务部门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2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安保部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5、承包商的进厂要求
5.1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5.2由安保部门协调生产部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 5.3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在安保部门进行登记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5.4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被施工部门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
6、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
6.1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6.2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6.3在承包工程期间,应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考核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
6.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
7、采购人员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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