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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购销合同

2020-08-27 来源:步旅网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双赢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 质量标准:

  要求达到行标JGJ53-92所规定的标准,现场取样双方保存,质量确认以试验室质检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三、运输:

  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的搅拌站,运输组织及运费等由供方负责。

  四、验收方式:

  1、 供方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每批次货物质量异议的期限为5天,自需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计算。提出质量异议的依据为质检部门的检测结论。如需方提出质量异议,供方不认可的,由供需双方从该批次供货中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复检,经复检不合格的,供方应按照需方的要求退换该批次货物。如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约定造成需方生产延误损失的,供方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3、 以吨为计量单位,供方每批次货物重量以地磅计量,计货物净重。供方对货物重量由异议的,双方可委托第三方对该批次货物重新计量,计量结果在3‰磅差范围的,仍需方计量结果为准,过磅费用由需方承担;超过3‰磅差范围的,以第三方计量结果为准,计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计算方式:

  1、 当月货款的结算,在次月5日前结清。

  2、 采用银行转结算方式:

  六、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方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如市场上石子价格有重大变动,双方可协商解决。

  3、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先由供需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 需方应用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下一步加工的规格、要求。

  5、 供方如因特别情况需暂停生产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6、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 本合同有效期暂至年月据本合同履行情况和市场状况续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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