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内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电单车等各种往来车辆繁多且出入频繁,孩子在这里极不安全,近期租户带儿童到场所的情况日益增多,大部分家长疏于监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及意外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1、甲方不支持儿童到经营场所,如因乙方原因必须带小孩到经营场所的,乙方必须履行儿童监护人的职责,对儿童的安全监护管理负全责。
2、监管好自己的孩子,避让过往的车辆。
3、严禁触摸和乱开电闸、电箱等电器设备和消防器材。
4、禁止孩子在场所内骑车、溜冰、打篮球、玩滑板、玩滑轮车等危险活动。
5、禁止孩子在场所的公共通道乱跑、乱串及不得在通道和停车场内打斗、玩耍。
6、不得在场所内做损害公物或做一些危险的行为。
7、以上儿童安全监护管理责任望家长们认真遵守并贯彻执行,因乙方不遵守、不履行儿童安全监护管理责任及甲方相关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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