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第一条: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总计按甲方提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
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 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 %。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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